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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道路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苏城发〔2025〕33号

时间: 2025-07-02 15:45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城市管理局,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523日研究大气国控点周边重点工程项目有关事宜会议要求,全面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项目周边道路机械化冲洗保洁与扬尘治理工作,确保路面湿润不起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部门协同共治

各地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夏季高温即将来临,要高度关注国控点等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天数,积极与属地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衔接,配合住建、交通部门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避开拥堵时段进行环卫机械化作业,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协调调度与数据分析,全力以赴、协同共治,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二、加强机械化作业力度

精准施策,对主要道路周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高标整改,闭环管理。科学作业,定期实施洗街降尘,各地城管环卫部门在现有基础上,要结合气象和空气情况,详细制定作业方案,适时增加雾炮与洒水作业频次,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增加空气湿润度。

三、强化渣土运输查处

各地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重点工程项目附近主要道路,特别是渣土车等施工车辆途经道路的执法力度。以工地周边、建筑垃圾运输沿线、消纳场所为重点设置检查卡口,组织开展净车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将顶灯亮、车身洁、密闭运输标准落实到位,对发现不达标的车辆及时通报、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四、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

建立“1(市级城管部门)+6(各区城管部门)信息共享、联管联控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齐抓共管。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处理,制定快速响应流程,避免问题出现反复;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渣土运输企业(车辆)通过处罚、媒体曝光、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

请各区城管环卫部门将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项目周边机械化作业方案(含作业区域图、路线、车辆、作业频次等)反馈至市局,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联系人:单宇,电话:13915540274,邮箱:shwcjgzx@163.com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528

苏城发(202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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