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
你局苏震发[2013]14号文及附件收悉。根据《市中心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12-2020)》《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的批复》(苏府复[2013]44号),经研究,同意你局在苏州市石湖景区、平江新城绿色长廊、苏州大学、苏州市第一中学建设应急避难(疏散)场所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应急篷宿区、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电、应急厕所、应急洗浴设施、应急供水、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应急停机坪、应急引导标识标牌等,总投资200万元,所需资金按苏府复[2013]44号文批复落实。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工程需进行公开招投标。
接文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抓紧实施。竣工决算报审计部门审计。
此 复
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