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桑园在吴江区主导产业保护规划范围内,管理良好且实际用于养蚕;2.蚕种来源合法;3.每亩桑园饲养蚕种以0.8张为基准,超过需提供合法桑叶来源证明;4.每张蚕种产茧量不得低于38公斤(以售茧凭证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