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
太阳城app
网上赌搏平台网址大全
澳门新葡京在线
老年服务
无障碍
关怀版
繁体
English
日本語
智能问答
政务邮箱
智能问答
政务邮箱登录
繁体
English
日本語
搜本站
搜本站
搜站群
半岛体育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半岛体育官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公用事业
答问知识库
公用事业类知识答问
问
人防工程如何拆除?
发布日期:
2021-11-25 16:13
来源: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澳门威尼斯人app
澳门博彩官网
IM体育
美高梅博彩
皇冠体育
沙巴官网平台
亚洲博彩网站
IM体育
世界杯买球
十大正规赌博平台大全
体育博彩app
世界杯投注
澳门银河娱乐城
博彩平台
美高梅博彩
世界杯投注
澳门银河娱乐城
博彩平台
美高梅博彩
>网站地图-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