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能给雇工缴纳工伤保险吗?
只要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都应依法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工伤保险费要雇工自己支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3、如果雇工意外发生了工伤,由谁承担费用?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工伤保险后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该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4、个体工商户如何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