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将重燃战火。11月下旬,江苏省内两座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南京和苏州将再次集结组队,在绿茵场上一决高下。近日,江苏省体育局发布《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披露了参赛资格、竞赛规则等相关信息。
去年11月,第一届江苏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举行,南京、苏州两市组队参赛,进行了主客场对决,苏州队主场打平,客场挑战踢入宝贵一球,以两回合总比分1:0获得冠军。这项比赛,是今年最火热的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苏超”的试水之战,此后,“苏超”正式落地启动。
根据竞赛规程,今年比赛继续采用主客场两回合制。首回合比赛将于11月22日19:35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次回合较量于11月29日19:35在苏州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竞赛规程中对参赛球员、竞赛官员等的资格做出了明确规定。球员需为198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且需满足户籍、社保、学籍或身份证属地等任一与代表城市相关的条件。为凸显赛事对年轻球员培养的重视,每场比赛中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球员上场人数不得少于5人。竞赛官员方面,主教练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及以上有效执教证书,助理教练须具备C级及以上证书,队医需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领队则由设区市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本次赛事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时长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每队每场可替换7名球员、执行3次替换程序(中场休息时可额外替换)。两回合较量中,进球数多者胜出;若进球数相同,客场进球多者晋级;若客场进球数仍持平,则通过点球决胜。此外,赛事期间球员或官员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将自动停赛1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