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的通知》(苏人保工〔2021〕4号)要求,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第二批专家聘任期满,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专业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工伤预防专家作用,经单位推荐,苏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整苏州市工伤预防第二批专家名单,聘任刘杰等58人为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任期三年,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的通知》(苏人保工〔2021〕4号)要求,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第二批专家聘任期满,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专业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工伤预防专家作用,经单位推荐,苏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整苏州市工伤预防第二批专家名单,聘任刘杰等58人为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任期三年,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