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金额(万元) |
| (苏苏张)应急罚〔2025〕165号 | 作为张家港市吉源祥纺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王玉华 | 2025/11/11 | 2.225 |
| (苏苏张)应急罚〔2025〕142号 | (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张建华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张家港市鑫佳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5/11/17 | 3.7 |
| (苏苏张)应急罚〔2025〕170号 | 特种作业人员(杨京超)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张家港旺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25/11/19 | 1.2 |
